目前,主流的汽車貸款市場是售后回租汽車貸款,與傳統的汽車抵押貸款有著本質的區別! 那么明天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售后回租汽車抵押貸款和車輛抵押貸款的區別吧!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售后回租和車輛抵押的概念
售后回租是指賣方和承租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 在回租中,金融租賃公司向需要資金的個人訂購汽車,將汽車的所有權轉移給金融租賃公司,并獲得資金。 同時,金融租賃公司將汽車租賃給客戶并支付租金。 承租人繼續保留車輛的使用權!
其用處在于,使裝備制造企業或資產所有者(承租人)在保留資產使用權的前提下獲得所需資金,同時為轉租人提供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
舉個例子
李先生今年開始自己創業,做起了一些小生意。 經過一年的運營,公司經營狀況良好。 最近,他簽了一筆大訂單,需要采購大量貨物。 建行的房貸還不夠用,現在他急需現金流。 于是寶山車抵貸,李先生打算轉讓一輛自己2014年全資訂購的寶馬A8,但考慮到日常出行和拜訪客戶,他陷入了困境。 因此,在了解了汽車抵押貸款和融資租賃模式的區別后,他果斷決定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售后回租協議,將汽車獨家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 繳納汽車押金后,李先生拿到了全部剩余的車款寶山車抵貸,然后按照協議向金融租賃公司分期支付了相應的租金,就可以繼續獲得汽車的使用權。 租賃期滿后,他可以按照協議將汽車的所有權轉讓給李先生。
回租的目的是承租人出售、出租,然后返還給自己。 承租人這樣一轉,賣車的錢就收到了,車子就可以使用了。 總體計算的只是每月利息。 他付出了小小的代價,幫助張先生克服了資金短缺的困難。
車輛抵押
以債務人或第二人的車輛或自購車輛為抵押,從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抵押公司獲得的抵押。 以車輛為抵押的抵押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資金的快速周轉!
車輛抵押貸款和車輛消費抵押貸款均屬于金融行業,經營主體應為持牌金融機構(如商業建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并受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監管并有相應的監管制度! 抵押貸款構建了更為簡單的借貸法律關系,通常只涉及抵押協議和從屬于抵押協議的抵押協議!
車輛抵押貸款有兩種類型:汽車抵押貸款和非汽車抵押貸款。 代管:將車輛交給公司,代為公司保管,并有專門停車場存放車輛。 不存車:客戶可以選擇只向公司存車手續,汽車仍由自己使用。 需要辦理抵押登記。 金額通??梢赃_到評估的70-80%。 一般情況下,手續辦理完畢后,當天即可發放貸款。 汽車抵押強制規定:個人名下車輛、全尺寸汽車、手續齊全、使用期限內的汽車。
融資租賃屬于租賃行業。 2018年4月并入銀監會監管,但至今尚未出臺監管規定! 兩個監管體系不一樣! 從業務流程表面上看,售后回租與抵押貸款類似!
為何金融租賃公司在汽車抵押領域不斷加大力度,不少專門從事車貸業務的公司也在大力爭取融資租賃牌照呢? 因為金融租賃公司有這個資質,所以做車輛抵押更方便、更實用!
在回租中,金融租賃公司向需要資金的個人訂購汽車,將汽車的所有權轉移給金融租賃公司,并獲得資金。 同時,金融租賃公司將汽車租賃給客戶并支付租金。 承租人繼續保留汽車的使用權。 但在實際業務操作中,雖然雙方簽訂了銷售協議,但汽車的所有權并不會轉移到融資租賃公司名下。 承租人只是將車輛抵押給金融租賃公司,雖然這是變相的“車貸”。 要知道,對于二手車來說,每次買賣都會有較大的折舊損失。 “回租”模式下,車輛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化,因此在市場上很受歡迎。
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并不都是用自有資金進行的,建行也不是其背后的建行資金。
金融租賃公司被銀監會“納入”,監管或將更嚴,牌照或將收緊!
監管重新設計是類似于金融機構去杠桿化的舉措。 監管重新設計后,汽車融資租賃公司首先面臨的將是更嚴格的政府監管。 新政策可能會阻礙和限制業務發展和產品靈活性。 重壓之下,終端企業將被淘汰,競爭格局將發生變化,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
統一監管后,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將受到相應影響。 首先,對于大量的外資租賃空殼公司來說,受到監管后可能會被清零; 對于大量以通道為主業的民營租賃公司來說,由于牌照功能的喪失而無法持續發展。 其次,交通銀行發起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承擔建行資金的投資渠道,經營“資金”業務。 此類企業仍通過售后回租的方式為評級較高的企業提供欠款。 租賃標的只是手段,風險防范仍以標的信用和擔保抵押為主,作為建行貸款的補充,進一步強化其金融屬性。 第三,大量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將向直接租賃、售后回租或經營租賃轉變,與國際慣例接軌,資本功能逐步弱化,并日益在產業金融領域立足。控股金融服務專業領域的主營業務(直租售回租及經營)。 最終,多、小、散、弱的金融租賃公司將逐漸被市場淘汰,有的租賃公司最終會因客戶信用風險的發生而破產,產生大量壞賬。
近期,地方金融監管逐步淘汰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空殼、失聯等企業!
金融租賃公司被銀監會“納入”后,從“散兵游勇”變成了“正規軍”。 融資租賃牌照申請難度和含金量將增加,行業壁壘將加強。 此外,未來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的“非金融機構”性質可能會發生變化,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或許會有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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