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抵貸什么平臺可貸款(車抵貸賺錢嗎)?

知識問答 (208) 2023-07-15 10:01:12

車抵貸什么平臺可貸款(車抵貸賺錢嗎)? (http://www.ox-shoes.com/) 知識問答 第1張

老黃之所以在標題中的“車貸”三個字上加了逗號,是因為金融租賃公司根本沒有車貸業務(代理金融機構不算公司自有業務),而金融租賃公司與“車貸業務”類似。 “貸”就是售后回租業務。 為了方便業務,不少金融租賃公司利用售后回租業務冒充“車貸”業務。

1、售后回租和車貸的區別

汽車抵押貸款是車輛抵押貸款的簡稱。 車輛抵押貸款是以債務人或第二人的車輛或自購汽車為抵押,從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抵押公司獲得的抵押。

從上述概念的解釋可以看出,經營汽車貸款的主體必須是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必須接受金融監管部門(銀監會及其下屬機構)的批準和監管。 ),并且必須取得金融業務資格。 常規汽車貸款的經營機構通常是商業建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小額抵押貸款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

從廣義上講車抵貸什么平臺可貸款,金融租賃公司分為兩類和三類。 一是金融租賃公司(簡稱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持牌金融機構。 另一類是商業金融租賃公司(簡稱商業租賃),商業租賃分為外資試點金融租賃公司和內資金融租賃公司,商業金融租賃公司屬于金融企業,不是持牌金融機構。 2018年4月20日,商業金融租賃公司并入銀監會監管。 但目前尚未出臺監管規定,且并非持牌金融機構。

狹義的融資租賃是指商業性金融租賃公司。 我們一般所說的金融租賃公司一般是指狹義的金融租賃公司概念,是指商業金融租賃公司(以下簡稱金融租賃公司指商業金融租賃公司)。

由于金融租賃公司不是持牌金融機構,不具備經營抵押業務的資質,因此金融租賃公司不可能開展“車貸”業務! 那么金融租賃公司宣傳的“車貸”到底是什么? 金融租賃公司類似“車貸”的業務稱為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以下簡稱售后回租)。

關于售后回租和“車貸”的區別,老黃在陌陌公眾號上寫了一篇文章(陌陌公眾號鏈接:【原創】金融租賃公司“車貸”收取“斬首利息”?存在!那是因為你不明白什么是融資租賃。)。 當時不少媒體撰文稱,金融租賃公司為“車貸”業務支付“斬首利息”,是因為混淆了售后回租和“車貸”的概念,所以老黃專門寫了這篇文章區分兩位作者的文章。

希望以后大家不再用“車貸”的概念和要求來判斷售后回租,而是真正了解售后回租,從售后的角度看待售后回租——售后回租。

2、融資租賃業務類型

融資租賃是20世紀50年代在法國形成的一種新的租賃模式,20世紀80年代引入中國。 它是傳統金融與傳統租賃相結合而形成的現代租賃。 融資租賃具有獨特的意義和特點。 融資租賃的特點是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 合同期內,承租人僅有使用權,融資租賃公司保留設備的所有權。 協議期滿后,按名義價格轉讓給承租人。 融資租賃的業務類型主要分為:

(1)直接融資租賃(直接租賃)

(2)售后回租

(三)委托租賃情況

(4) 出租

(五)杠桿租賃

(六)共享租賃

(七)風險租賃

(八)捆綁式融資租賃

(九)項目融資租賃

(10) 銷售租賃

(十一)聯合租賃

其中,很多形式的融資租賃是只能用于小型項目、小型設備的租賃。 車輛融資租賃主要包括車輛直接融資租賃(以下簡稱直租)和車輛售后回租(以下簡稱回租)。

3、汽車融資租賃交易結構類型

(一)直租的概念及交易結構

直接租賃即直接融資租賃,又稱以租代購。 是指金融租賃公司在支付租金的情況下,根據承租人的具體要求,向車輛供應商訂購汽車,并將其轉租給承租人使用的業務。 到期后,車輛按名義購買價格轉讓給承租人。 說白了,就是根據客戶的需求車抵貸什么平臺可貸款,達成協議后直接訂購汽車的金融租賃公司。 汽車的所有權在金融租賃公司名下,然后轉租給消費者。

直接租賃意味著“買進并出租”。 這些模式主要由“三方”和“兩協議”組成。 “三方”是指承租人、出租人、供應商(或經銷商); 轉租人和供應商簽訂的《買賣協議》和《買賣協議》。 簡稱“三方二協議”。

車抵貸什么平臺可貸款(車抵貸賺錢嗎)? (http://www.ox-shoes.com/) 知識問答 第2張

(二)回租的概念及交易結構

售后回租是指供應商和承租人為同一主體的融資租賃。 在回租中,金融租賃公司向有資金需求的企業或個人訂購汽車,將汽車的所有權轉移給金融租賃公司,并獲得資金。 同時,金融租賃公司將汽車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支付租金,承租人繼續保留汽車的使用權。

回租是一種“出售和租賃”。 這些模式主要由“兩方”和“兩份協議”組成。 “雙方”是指承租人(也是供應商)和出租人; ”以及轉租人和供應商(也是承租人)之間的“買賣協議”。 簡稱“兩方兩協議”。

車抵貸什么平臺可貸款(車抵貸賺錢嗎)? (http://www.ox-shoes.com/) 知識問答 第3張

(3)直接租賃與回租的區別。

直租和回租的區別在于“三人兩份協議”和“兩方兩份協議”。 如果是,則屬于回租; 如果沒有,那就直接租賃!

4、汽車融資租賃業務類型

如果按照汽車的性質來定義,那么理論上有新車直租、二手車直租、二手車回租三種商業模式。

由于回租業務只能發生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因此不存在新車回租這種業務類型。 一些金融租賃公司為了開展業務,向客戶稱之為“新車回租業務”。 雖然金融租賃公司正在幫欠客戶辦理完整的購車流程后,盡快開展回租業務。 本質上,它仍然是二手車回租業務。 所以我們通常將回租業務直接稱為二手車回租業務。

(一)新車直租業務,即以租賃方式購買新車的業務。 老黃在過去的原創文章中已經不止一次詳細解釋過,明天就不再重復了。 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參考文末原文鏈接。

(二)二手車直接租賃業務,即采用直接租賃方式進行的二手車交易過程中涉及的融資租賃業務。 主要是有二手車交易時才會發生的業務。 將新車直租業務中的新車經銷商換成二手車經銷商(或二手車購買者)就足夠了。

很多人認為二手車直租就是回租業務。 這是因為很多人不明白直租和回租的區別。 很多人認為涉及二手車的業務就是回租業務。

很多人從新舊車、交易場景、所有權是否轉讓等不同方面來判斷車輛融資租賃的交易類型。 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斷標準。 直租和回租的區別在于“三人兩份協議”和“兩方兩份協議”。 如果是,則屬于回租; 如果沒有,那就直接租賃!

(三)回租業務。 是企業或個人需要資金,將汽車所有權轉讓給金融租賃公司,獲得資金。 同時,金融租賃公司將汽車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支付租金,承租人繼續保留汽車的使用權。

很多人指責這是“賣租”? 難道只是為了騙取資金嗎? 目的是不是和“車貸”類似? 那些學生是對的。 回租業務是“自賣自租”,即利用自有汽車挪用資金,是與“以車換貸”同目的的業務。 問題是這不違法嗎? 回租業務不能因此而被拒絕!

五、理論回租業務與實際回租業務

通過前面的了解,相信很多人對車輛回租業務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這種知識更多的是理論知識。 在實際操作中,會有很多實際情況需要考慮,并衍生出了兩種類型的回租業務。 即理論回租業務(轉讓回租業務)和實際回租業務(無戶回租業務,俗稱法式回租業務)。

(一)理論回租業務(轉讓回租業務),是指按照概念將汽車所有權轉讓給金融租賃公司,并在融資租賃協議簽訂后將汽車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的交易過程過期。

為什么叫理論上的回租業務? 由于實際操作中,轉讓、回租業務很少(不是一個案例,而是極少數,個別案例不能代表實際情況)。 因為如果普通私家車因回租業務而轉讓給金融租賃公司,到期后就會轉讓回承租人。 這樣,承租人的一手車就變成了二手車,在二手車市場上貶值嚴重。 承租人不僅要承擔回租業務的成本,還要承受汽車的折舊損失,所以承租人的損失會特別嚴重。 因此,轉讓回租業務理論上是可行的,但考慮到汽車折舊問題,實際中客戶很難接受。 事實上,這些交易流程有利于售后風險控制,但他們卻因此失去了業務。 沒有業務,風險控制就沒有意義。 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二)實際回租業務(非登記回租業務,也稱方法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亦稱供應商)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協議,將汽車所有權轉讓給融資租賃方公司,以及抵押登記的回租交易流程無需轉讓登記。

為什么叫實際回租業務? 由于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個人猜測99%以上)的回租業務都是非所有權回租業務。 很多人認為這些業務形式不合規合法,而老黃認為這些業務不僅合規合法,而且是實際操作中唯一可行的交易流程。

首先,售后回租的概念只是指將汽車的所有權轉移給融資租賃公司,并不意味著所有權必須轉移(即進行產權登記)。車輛管理處變更)。 協議規定,所有權轉讓也受法律保護。 而且,協議中約定的所有權轉讓受《物權法》保護,而車輛管理所的車輛所有權登記則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公安部規定),因此協議中約定的所有權轉讓的法律效力低于汽車所有權的法律效力。 登記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協議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法釋[2014] ] 第三號第九條:“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轉租人同意,出售租賃物或者準備在租賃物上建立其他物權的,第四人取得該租賃物的所有權。依照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對租賃物或者其他財產權利,轉租人主張第二人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轉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轉租人,并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權登記。

上述司法解釋表明,法律承認金融租賃公司不登記賬戶抵押行為合法。 很多人可能會批評這個交易過程的合理性。 既然協議上已經約定了所有權轉移給融資租賃公司,那就沒必要抵押了? 所有權全部歸金融租賃公司所有。 回到房貸這不是重復和矛盾嗎?

這是因為金融租賃公司的標的物種類繁多。 如果是生產設備、醫療設備等非產權登記機關的標的物,只能在省級融資租賃系統進行備案登記,因此該標的物的產權也只能有成為一個標準。 而像車輛這樣的標的物就不同了,因為這樣的標的物有產權登記機關,登記機關很難查到車輛所有權轉讓協議,所以有人可能會利用協議之間的信息協議和財產登記沒辦法,就進行盜竊。

比如,前期有人用自己的車與金融租賃公司簽訂了回租協議,不想讓車貶值,所以就沒有持有賬戶。 收到資金后,他們利用車管所不知道的信息,汽車所有權已經通過協議轉讓。 、重新轉讓或抵押現金,實施盜竊。 為了避免此類盜竊行為,對于車輛等已登記產權的物品,司法解釋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在協議約定過戶的同時,向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保護金融租賃公司權益。

事實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雖然《物權法》的法律效力低于車管所執行的《機動車登記條例》,并且可能會出現法院判決轉讓所有權的情況,但車輛總局仍只執行《機動車登記條例》案。 因此,凸顯了抵押貸款在非戶回租業務中的重要性。

在回租業務中,不登記的目的是防止汽車貶值,抵押登記是為了防止客戶重新轉讓汽車或抵押套現。 但家庭回租業務是現階段國外實際操作過程中綜合考慮法律、車輛折舊、經營風險等問題的折衷方法,也是實際操作階段唯一可行的方法!

6. 回租業務的未來

直接租賃可以促進新產品銷售和產業流通。 覆蓋大量次級信貸客戶,是傳統金融機構的補充。 工作重點是資產管理,財務只是業務入口! 售后回租本質上是一種變相的抵押貸款,因此會擾亂目前金融市場上抵押貸款的市場生態。 客戶范圍與傳統金融機構重疊,因此會逐漸受到限制!

國內市場的車輛融資租賃以直接租賃為主,回租業務很少。 但目前國外融資租賃業務80%以上是回租業務。 現階段,不少融資租賃的售后回租業務已經影響了整個金融市場的正常生態,因此下一步監管的重點可能會集中在售后回租業務上。 未來可能會出臺針對回租業務的監管規定和規范,這在現階段是合理的。 回租業務未來不一定合理!

如果您覺得不錯,請點贊鼓勵! 如果您有更好的意見和建議,請留言交流!

微信二維碼
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