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知識產權本質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通俗地講知識產權是人的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正因為知識產權看不見摸不著,所以它具有很多不確定性。企業在用知識產權向銀行質押貸款的時候有哪些風險呢?
知識產權融資的法律風險
在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由于知識產權具有非物質性、時間性和地域性的特點,其法律特征和實際經濟價值的應用與傳統的動產和不動產擔保物都有顯著的區別。在獲得知識產權以后的權利存續期間內,仍有可能受到潛在的挑戰,具有不確定性,隨時可能因外部環境的改變而發生動態性的變化。一旦失去法律的認可,如商標權到期后未續展,知識產權在取得以后被他人提出異議而撤銷等,那么此時的質押物就毫無質押擔保價值。作為融資的質押擔保品,金融機構即使經過完整嚴密的知識產權查核,已經確認企業擁有該項專利權,且該項專利權是依法申請注冊、在有效期間之內。但是,對于在質權存續期間,即使是貸款企業也不可能預見和沒有辦法保證這項現在有效的知識產權將來不會受到他人的挑戰而失去現有擁有權。這種法律上的效果,對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實現無疑帶來很大的阻礙。
知識產權的價值變化風險
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與其他知識產權同樣具有變化性,也會給質押融資帶來風險??赡軙菇鹑跈C構在變現時被質押的知識產權價值與放貸時的評估價值存在較大的差距。目前我國還缺乏完善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雖然制定了無形資產評估準則,但其可操作性較弱,特別是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商標及版權等各類知識產權也沒有各自具體的評估準則。知識產權是非物質性的無形資產,它具有獨特性、惟一性,其價值只有通過評估才能確定。而價值評估是一個復雜的技術問題,需要經過市場調查、市場分析、市場預測等程序,才有可能使得知識產權評估趨于大致準確。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中規定了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主要包括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由于這3 種方法的依據不同,所以各有其優點和缺點,評估結果的差異性也較大。核算數據最可靠的是重置成本法,以企業獲取無形資產消耗的成本計算,但它偏重于歷史成本,可能與現實脫節;與現實最接近的是市場法,但如果缺乏有效的轉讓市場,也是空談;最能體現無形資產價值的是收益法,但該法計算時有較大的主觀因素,容易出現偏差。而金融機構要求盡可能把放貸的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對于一項質押標的,連其真正的價值都不能確定,很難積極地把款項放貸給需要資金的具有知識產權的企業。
即使根據現有的各種評估方法能夠對某一知識產權得出比較準確的價值,也不能確定知識產權質押合同到期日時的價值。在知識產權的存續的期間內,由知識產權而生產的產品所產生經濟價值受整個社會經濟、技術、市場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在現代社會,科學技術是迅速發展的,一項技術在獲得知識產權的時候是先進的,但是它不可能一直先進,在較短的時間內,企業的知識產權很有可能被其他更新、更好的技術所替代,從而在市場上失去吸引力,經濟價值也將日漸下滑。很多知識產權,必須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和設備才能實施,如果沒有好的技術人員和設備配套,其效益就可能無法充分、完整的發揮。有的知識產權產品,在獲得權利的時候,其市場往往是不成熟的,只有到市場成熟的時候,才能夠體現所產生的最大經濟利益。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雖然通過對外部環境的整體分析可以大致預測,但很難具體而準確的量化;產品的生命周期,市場的競爭程度,企業自身經營等各種復雜的因素都會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變化產生影響。因此對于金融機構來說,以知識產權現值的評估結果作為融資擔保時,就要承擔導致該項知識產權預期價值變化的風險。
知識產權的處置風險
設定知識產權質押的目的,就是為了質權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用處置被質押的知識產權變現來抵消其損失。如果企業出現經營困難、無力償還債務等情況,被質押的知識產權處置也存在許多問題。在傳統的有形實物資產作為質押進行融資的情況下,如果企業出現經營困難,無力償還債務,銀行可以通過拍賣、租賃、轉讓等方式及時收回資金,從而挽回損失,因此發放不動產質押貸款積極性較高。而知識產權的流動性相對較差,要很好地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還需要能夠及時變現質押知識產權的交易市場,如果沒有一個公開完善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質押知識產權的處置通道就不會暢通,被質押的知識產權的處理相當困難。即使有了知識產權的交易市場,被質押的知識產權的處置也未必順當。與有形的不動資產質押相比,知識產權作為質押物的流動性就差多了,并且它還受地域性、時間性、排他性的限制,這是金融機構為了避免放款風險,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必須要慎重考慮的現實問題。如果被質押的知識產權屆時不能夠順利的處置變現,對于金融機構來說,即使取得了這項知識產權的擁有權,也不能挽回其發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損失。同時,在現階段,國內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知識產權轉讓市場不大,交易信息相對封閉,透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被質押知識產權處置變現的能力。還有知識產權的評估和轉讓程序復雜嚴格,也會耗費金融機構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成本,從而造成被質押知識產權的處置成本過高。如此等等,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挫傷了金融機構放貸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