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質權的概念
是指債務或者第三人將特定的財產交由債權人占有,或者以財產權利為標的,作為債權的擔保,在不履行債務時,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二、質權的特征
1、質權是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擔保物權;
2、質權只能在債務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財產或者權利上設定;
3、動產質權以債權人占有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動產為必要條件;
4、質權人在債務人履行債務前對質押財產享有留置的權利;
三、質權的分類
1、依照質權標的物的性質不同,質權可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
動產質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動產為標的物設立的質權;
權利質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可讓與的債權或其他權利為標的物所設定的質權
2、依照質權產生方式的不同,將質權分為意定質權和法定質權。
意定質權是當事人通過法律行為所設定的質權;
法定質權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產生的質權。
3、依照質權內容的不同為標準,質權可分為占有質權、用益質權和歸屬質權。
占有質權是質權人對質權標的物僅可以占有,原則上不得使用收益的質權;
用益質權是質權人對質權標的物不僅可以占有,而且可以使用收益的質權;
歸屬質權是質權人可以取得質權標的物所有權以抵充債權的質權。
4、依照質權適用的法律的不同,質權分為民事質權、商事質權和營業質權。
民事質權是適用民法的質權;
商事質權是適用商事法的質權;
營業質權是以質押借貸為營業而適用當鋪業管理規則的特殊質權。
四、質權的屬性
1、從屬性:指作為旨在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一種擔保物權,質權具有從屬于主債權的特性;
2、不可分割性:指質押財產的全部擔保債權的各部,質押財產的各部擔保債權的全部。
3、物上代位性:指質押財產因滅失、毀損、征用而獲得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時,該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成為質押財產的代位物,質權人有權對該項賠償金行使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