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抵押手續是指抵押雙方已依約履行債務,由抵押雙方申請解除抵押關系的行為。已經抵押,并且未經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是不能轉讓的。那么,辦理房產抵押解除流程是怎么樣的呢?現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
一、辦理房產抵押解除流程
解抵押首先要向銀行提出申請,之后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解抵押即可。
向銀行提出解抵押申請一般要經過八個環節:
①打電話給貸款銀行咨詢提前還款事項,包括是否需要交違約金,違約金是多少等;
②去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③還款(在約定時間之前打款,約定時間不能是還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還完款次日到貸款銀行辦理結清手續,打印利息清單(可以抵個稅);
⑤到銀行貸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擔保公司(商業貸款不需要去,公積金貸款的當時沒簽擔保協議不用去);
⑦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解押。
⑧歸檔,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銀行或有不同規定,詳情以貸款行規定為準。
二、辦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
1、注銷登記申請書(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記協議(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3、銀行授權委托書(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4、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5、他項權利證原件;
6、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不同地區或有不同政策,詳情請咨詢當地不動產中心。
三、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應提交的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5、采用房屋抵押方式貸款的,需要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權證,抵押房屋財產人(含法定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并按規定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提供評估報告;抵押住房免于評估的,應提供符合免于評估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或上一次評估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