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報公議”小額農貸
“自報公議”小額農貸是義烏農商銀行立足“三農”,為簡化借款手續而推出的一種貸款形式,是由農戶提出申請,經村民公議小組“公議”,支行審核后以信用方式發放的支農貸款,它實行“一次核定,分次發放,隨用隨貸,周轉使用”的管理方式。
貸款對象
本行服務轄區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承包有一定數量的土地、荒山且從事糧、棉、油等種養殖業的農戶。
貸款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一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帳戶。
※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合法、可靠的經濟來源;
※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金額、期限、方式及利率
※“自報公議”小額農貸額度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經營情況綜合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萬元,超出1萬元以具體審批為準。
※“自報公議”小額農貸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確定,一般不超過6個月。
※“自報公議”小額農貸采取信用放款的方式,無需擔保。
※貸款利率按義烏農商銀行掛牌利率執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其復印件;
※夫妻雙方收入情況;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材料;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貸款程序
※組成“自報公議”小組。吸收村兩委負責人、村民代表等人員參加,對有不良貸款記錄或群眾意見較大的人員不得吸收為公議成員。
※自報。凡符合農業貸款條件的農戶均可填報《義烏農商銀行小額農業貸款申請書》,由分管信貸員負責匯總,并對借款戶的信用觀念、用途、還款來源等基本情況進行調查。
※公布。對借款自報人、金額、用途、還款來源等情況在村、街道進行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公議。由“自報公議”小組成員在信貸員調查和群眾監督的基礎上,對農戶貸款進行評審,在支行授權權限內提出同意貸給或否決的意見。
※放款。凡同意發放貸款的農戶可到村、街道或支行營業網點集中辦理。一經核定,單個農戶貸款也可在核定額度內隨時辦理。
貸款的歸還
“自報公議”小額農貸可以采用到期一次性歸還或提前歸還。利息可以采用利隨本清,或按月、按季結息,按期還本。貸款跨年度時利息按年結清。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最終解釋權屬義烏農商銀行。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個人保證貸款
個人保證貸款指具有一定實力的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貸款對象
在義烏市范圍內居住的農戶、進行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貸款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帳戶;
※從事合法合規的生產經營活動;
※有我行認可的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個人保證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經營情況綜合確定,具體以借款人實際需求及審批為準。
※個人保證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具體期限以借款實際用途及審批為準。
※貸款利率按義烏農商銀行掛牌利率執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其復印件;
※夫妻雙方收入情況;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材料;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貸款的發放
※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申請資料;
※本行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信用情況、保證人的代償能力等進行調查;
※確定貸款額度,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借款人應委托銀行將貸款一次或分次直接劃入借款人個人結算帳戶。
貸款的歸還
個人保證貸款可以采用到期一次性歸還或提前歸還。利息可以采用利隨本清,或按月、按季結息,按期還本。貸款跨年度時利息按年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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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抵押貸款
個人抵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而發放的貸款。
◆貸款對象
在義烏市范圍內居住的農戶、進行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貸款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帳戶;
※從事合法合規的生產經營活動;
※有我行認可的合法有效、易變現或依法可以抵押的資產作抵押;
※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個人抵押貸款一般無額度限制,具體以借款人實際需求、抵押物價值及審批為主。
※個人抵押貸款的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確定,一般不超過一年,具體期限以借款實際用途及審批為準。
※貸款利率按義烏農商銀行掛牌利率執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夫妻雙方收入情況;
※抵押財產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抵押物權利證文本及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材料;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貸款的發放
※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申請資料;
※本行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
※本行對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并確認抵押物的價值;
※簽訂借款合同;
※辦理相關公證、保險、抵押登記手續;
※發放貸款。
借款人應委托銀行將貸款一次或分次直接劃入借款人個人結算帳戶。
◆貸款的歸還
個人抵押貸款可以采用到期一次性歸還或提前歸還。利息可以采用利隨本清,或按月、按季結息,按期還本。貸款跨年度時利息按年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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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存單質押貸款
個人存單質押貸款是指以個人名下未到期的本外幣定期存單作為質押物,向本行取得一定金額貸款,到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存貸款結合業務。
◆貸款對象
在義烏市范圍內居住的農戶、進行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貸款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一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帳戶;
※從事合法合規的生產經營活動;
※作為質押物的定期存單必須為本行各營業機構開出的未到期本外幣定期存款存單;
※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個人質押貸款一般無額度限制,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每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質押存單面額的90%,具體以借款人實際需求、質押存單金額及審批為主。
※個人質押貸款具體期限以借款實際用途及審批為準。
※貸款利率按義烏農商銀行掛牌利率執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本行開具的未到期定期存款存單原件;
※若質押物為第三人的,第三人應持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同前往;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貸款的發放
※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申請資料;
※本行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信用情況、保證人的代償能力等進行調查;
※確定貸款額度,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借款人應委托銀行將貸款一次或分次直接劃入借款人個人結算帳戶。
◆貸款的歸還
個人存單質押貸款可以采用到期一次性歸還或提前歸還。利息可以采用利隨本清,或按月、按季結息,按期還本。貸款跨年度時利息按年結清。
◆注意事項
已作擔保、掛失、失效及被依法查封止付的存單不能作為貸款的質押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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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商位使用權權利質押貸款
個人商位使用權權利質押貸款是指指借款人以其自營的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市場商位的有期有償使用權(以下簡稱“商位使用權”)作為質押物,向我行申請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擁有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位使用權且進行自營的市場經營戶。
◆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申請借款時借款人的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記錄,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在本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擁有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位使用權,且自營年限在一年以上。
※本行要求的其他貸款條件。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個人商位使用權權利質押貸款單筆貸款額度起點為5萬元,最高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具體以借款人實際需求及審批為主。
※個人商位使用權權利質押貸款期限一般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具體以借款實際用途及審批為準。
※個人商位使用權權利質押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40%,具體按本行各時期掛牌利率執行。若符合本行存貸掛鉤有關規定的,可按存貸掛鉤利率執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