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缺乏資金的,是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分為信用貸款和。如果是擔保貸款的,銀行一般會接受抵押。那么,使用權可以貸款嗎?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商鋪使用權可以貸款的,商鋪使用權是一種權利,可以用來抵押,也可以用來,從而向銀行申請貸款。
抵押財產范圍
第89條對抵押作了規定,但對哪些財產可以抵押沒有具體規定,實踐中出現了以無權處分的財產或者以權屬有爭議的財產抵押的情況,從而導致抵押權難以實現。總結實踐經驗,依照有關法律,明確規定了可以抵押的財產。該法第34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睋7ㄒ幎ǖ目梢缘盅旱呢敭a主要是不動產,雖然在第二項規定了“其他財產”可以抵押,但沒有明確可以抵押的動產的范圍。
物權立法過程中,對于是否限定動產抵押的范圍曾有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動產抵押的范圍不宜過寬,理由是:從國外的立法看,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動產抵押的范圍限于大型機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經濟價值比較大的動產。我國擔保法實施十幾年,設立抵押的動產也主要是機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價值較大的物,以其他動產抵押的比較少。2.動產種類繁多,便于移動,公示問題難以解決,不對動產抵押作限制,會增加市場風險,不利于保護抵押權人和買受人的利益。另一種意見認為,對動產抵押的范圍不宜作限制,理由是:1.擴大動產抵押的范圍,有利于當事人融資,特別是廣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都不能抵押,農民用于融資擔保的只有動產,限定動產抵押的范圍.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2.擴大動產擔保范圍是現代擔保法的發展趨勢。目前,無論是英美法系國家的立法,還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和世界銀行的動產擔保示范法,都對動產抵押持開放態度,即使在法律中沒有規定動產抵押或者動產抵押范圍相當窄的大陸法系國家,在司法實踐中也通過讓與擔保制度予以彌補。3.擔保法規定了動產抵押.實施十幾年并沒有發生太大的問題。至于動產抵押的公示問題,可以通過制度設計解決。
經對上述意見反復研究,從解決生產者,特別是農業生產者貸款難的需要以及保障債權安全的需要出發,一是明確規定“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可以抵押。二是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財產可以抵押。同時按照不動產、動產的邏輯順序,對擔保法關于可以抵押的財產的規定,作了一些調整。
根據物權法規定,財產抵押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第一,或者第三人對抵押財產有處分權;第二,是本條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抵押財產有處分權包括:(1)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財產的所有權人。(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抵押財產享有用益物權,法律規定該用益物權可以抵押。比如城市第31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第47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3)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定,或者經過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將其占有、使用的財產抵押。比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15條規定,國有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一般固定資產,可以自主決定出租、抵于甲或者有償轉讓。對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者重要建筑物,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也可以抵押、有償轉讓。
物權法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筑物包括住宅、體育館等。其他土地附著物指附著于土地之上的除房屋以外的不動產,包括橋梁、隧道、大壩、道路等構筑物,以及林木,莊稼等。2.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權利主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3.以、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方式承包荒地,不論承包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還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依法將荒地的承包經營權抵押。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生產設備包括:工業企業的各種機床、計算機、化學實驗設備、儀器儀表設備、通訊設備,海港、碼頭、車站的裝卸機械,拖拉機、收割機、脫粒機等農用機械等。原材料指用于制造產品的原料和材料,比如用于煉鋼的鐵礦石、用于造紙的紙漿,用于生產家俱的木料,用于制作面粉的小麥,用于的磚、瓦、沙、石等。半成品指尚未全部生產完成的產品,比如尚未組裝完成的汽車,尚未縫制紐扣的服裝、尚未成熟的農作物等。產品指生產出來的物。比如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儀表、儀器、機床等生產設備,電視機、電冰箱、大米、白面等生活用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擔保法沒有明確規定在建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實踐中,建設工程往往周期長、資金缺口大,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作為擔保,對于解決建設者融資難,保證在建工程順利完工具有重要作用。6.交通運輸工具。交通運輸工具包括:飛機、船舶、火車、各種機動車輛等。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這是一項兜底性規定,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經濟生活需要。這項規定表明,以前六項規定以外的其他財產抵押,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1)不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抵押的財產,(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該財產有處分權。
企業可以將企業的動產、不動產及其某些權利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擔保,比如,將廠房、機器設備、庫存產成品、工業產權等財產作為總資產向銀行抵押貸款。但是,企業將財產一并抵押時,各項財產的數量、質量、狀況和價值都應當是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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